厦门港口管理局开展“一业一证”试点改革
来源:
福建省交通运输厅
发布时间:2021-04-30
为持续深化交通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主动作为,将“港口经营许可证”和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”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厦门市开展“一业一证”试点改革。
“一业一证”试点改革是厦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,即通过优化审批管理服务流程,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《行业综合许可证》。厦门港口管理局此次试点改革,具有如下特点:
一是精准指南。通过对《港口经营许可证》和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》两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链条梳理,精简办事手续和办事环节,压缩办理时限,形成了“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证申领”办事指南,并将办事指南在线上平台公布。
二是压减时限。申请人可通过一次递交材料同时申请办理《港口经营许可证》和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》两项行政许可,承诺时限由原来的两个事项所需的14个工作日压缩为集成后的7个工作日,大大缩短审批时限,减少了企业跑动次数,为企业提供了便利。
三是优化发证。通过统一审批、统一出证的模式将上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,集中加载到港口经营许可证上,即在港口经营许可证上附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证号信息,发证模式可选择邮政快递等方式送达申请人。
四是高效便企。通过整合办事指南等实现“一次告知、一表申请、一口受理、一业一证”,大大方便港航企业办理审批事项,推动审批服务从“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”向“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”转变。 (厦门港口管理局、省港航中心、厅政法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