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海外公告
来源:
锦程国际物流集团
发布时间:2014-12-11
尊敬的客户及代理:
从2015年1月1日起,我司将实行新的计费规则,届时所有航线将统一采用收货日作为计费的生效日。收货日指一票海运提单下集装箱实际重箱进港/进场的日期,若同一海运提单下有多个集装箱,则以最后一个集装箱重箱进港/进场的时间作为收货日。
在过渡期间,东方海外会以头程船的实际离港时间为界,确定采用何种计费规则。
头程船实际离港时间早于或在2014年12月31日当天的,仍沿用现行计费规则。
头程船实际离港时间晚于或在2015年1月1日当天的,采用新的计费规则。
如有任何问题,欢迎联系当地销售代表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。
特此通知!
东方海外货柜航运(中国)有限公司
2014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