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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丽海运公告

来源: 高丽海运 发布时间:2020-04-08

普货和危险品混装毛重规范通知

致各订舱代理:

  即日起,出口如有普货和危险品混装的货物,请务必在开船前递交危险品货物申报单时,附加装箱单(所有货物件数,毛重)提供给船代(外代或者外运)。

  请大家事先和客户沟通好,避免由于货物重量不一致导致甩箱等问题,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责任将由客户自己承担。

  特此通知,谨请注意。

高丽海运(上海)有限公司

2020-4-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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