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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委即将打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

来源: 微港口 发布时间:2018-12-05

  近日生态环境部透露,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,将于近期由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印发。

  11月30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表示,渤海治理计划确定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,同时为确保渤海各项任务的落实,《行动计划》从组织领导、监督考核等方面也做出安排,以期对《行动计划》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。

 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,通过3年综合治理,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,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排污口的清理整治,构建和完善港口、船舶、养殖以及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体系,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,持续改善海岸生态功能,逐步丰富渔业资源,加强和提升海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应急处置能力。到2020年,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%左右。

  据悉,该行动计划确定开展四大攻坚行动:

  第一个是陆源污染治理行动,以入海河流、入海排污口为重点,强化陆源污染综合治理,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,同时也推进“散乱污”企业清理整治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,以及城市生活污染防治等工作。

  第二个是海域污染治理行动,在环渤海地区实施湾长制,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,并着重推进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船舶、港口的污染治理。

  第三个是生态保护修复行动,从海岸带生态保护、生态恢复修复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三个方面入手,严守渤海生态保护红线,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,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和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,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。

  第四个是环境风险防范行动,重点从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、海上溢油风险防范入手,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专项执法检查,同时建立海洋赤潮(绿潮)灾害预警以及应急处置体系,提升海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  柯昶表示,另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,有严格的范围,并不是无限的扩大。范围定为渤海全海区和环渤海的三省一市,重点是环渤海“1+12”城市,1就是天津市,12就是辽宁、河北、山东三个省的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。实施过程中,将结合三省一市编制的具体实施方案,配套制定工作台账,将各地攻坚任务目标量化细化,做到拉条挂账、挂图作战,确保渤海综合治理取得预期成效。

  柯昶介绍,同时为确保渤海各项任务的落实,《行动计划》从组织领导、监督考核、资金投入、规划引领、机制创新、监测监控、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方面也做出安排,以期对《行动计划》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。在《行动计划》实施过程中,将结合三省一市编制的具体实施方案,配套制定工作台账,将各地攻坚任务目标量化细化,做到拉条挂账,挂图作战,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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