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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海外公告

来源: 东方海外 发布时间:2018-07-31

 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:

 

  根据越南海关规定,从即日起,所有通过越南盖梅港(Cai Mep Port)中转和转运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,并显示在提单上。因此,请提交提单样本时务必提供6位HS CODE 。

 

  如果多种货物混装,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,请按照HS CODE分开发送cargo信息,避免申报不全,引起海关罚金。

  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 

东方海外货柜航运(中国)有限公司

2018年7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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