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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文件费调整通知
致:各位发货人及订舱代理
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7日起,调整上海及长江沿线各港口出口货物文件费费率如下:
原费率:人民币500/每票提单
更新费率:人民币450/每票提单
特此通知,谢谢支持。
高丽海运(上海)有限公司
2015/11/02